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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诗残莫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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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8-12-11 16:18: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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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3 01:42: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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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08-12-13 09:08: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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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08-12-13 09:23: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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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08-12-13 09:24: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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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08-12-13 09:24: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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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08-12-13 09:25: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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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08-12-13 09:25: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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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08-12-15 10:58: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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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08-12-16 09:42: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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