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7岁我就查着字典读完了《第2次握手》,老爹老妈都爱看书,一个文学一个武侠 于是手电与字典陪伴着我在被窝中度过无数春秋 崇尚柔美与侠义,根深蒂固~也许就那时候看“金”文种下的根源吧。 必须在老爹老妈还书前看完,往往一星期两本小说,他们看的太慢了
我们的12岁,那个时候特单纯,特快乐,特没心没肺,甚至不懂得看人脸色~
邻居MM的12岁,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早恋 目睹邻居MM晚8点溜出门去约会于街旁小石桥下,感觉不可思议
婚后,大姑家12岁的丫头,趁我病中无力,推我倒地神气活现的做茶壶状 而我把她从7岁到高中毕业的所有衣食住行包括学费承包了
12岁,一个世纪一种变化,12岁人人都要经过,12岁只属于花季少年,不该是你接触的东西还是尽量避免些的好~! 那篇文已看过了,不管是谁写的,如真是楼主文笔,就很值得一看了, 但那些12岁~6年级与文章内容格格不入,单纯岁月呵,无忧的年代,何不让青春灿烂一些,让笑容明媚一些,颓废不该是一个12岁孩子嘴里的词语, 换一个吧,比如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