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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wy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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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在爱进来解释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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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7-11-13 19:53: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郁闷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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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7-11-13 19:55: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回复 #20 蜉蝣£之羽 的帖子

不要激动吖
那个关于锁帖的就要看是什么文章了

而断楼被删的很多啊

如果我发一个长篇故事需要占几个楼层。
结果还没发完就被别人占啦。
我也会要求斑竹帮忙把断楼的删了的

这没什么好气的啊

我自己也被删过好多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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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7-11-13 21:08: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回复一下楼主:
前两个帖子不是我处理的,在这里我就不多说
楼主在攻略版块发的帖子确实含有煽动的意思,开始我将帖子关闭了。但后来经过协商,我又重新打开了(在此之前楼主也已经重复发了一贴)。在帖子里小方也已经作了说明,而你却跑到这里来谩骂他,你感觉这样做对吗?
还是老话,论坛是大家的,不是你一个人的,没有任何人会只针对你的。跑到这里来之后被删帖,我觉得楼主也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做法了
如果我有什么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我会努力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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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7-11-13 21:10: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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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21:1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海南
我不想多说什么
说我煽动
全部引用你们开发组和维护公告的原话
你们自己扇自己的耳光,还怕别人说么
我说的不是实话么?
小方躲起来不敢回答,
难道这就是你们大话3管理阶层的态度么
到底是谁应该反省
我不想多说
我能做的都做了
等我不在吭气的那天就是我离开之日
蜉蝣妹妹,一直对你印象很好的
也谢谢你的解说
今天火大了
其实心情因断楼删贴可以理解
还是喜欢蜉蝣的态度,每次删断楼帖都会出来解释下

[ 本帖最后由 8wy339 于 2007-11-13 21: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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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7-11-13 21:22: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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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7-11-13 21:46: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河蟹,河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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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7-11-13 22:42: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谢谢你能听进去我说的话

你的其他版快的帖子不是我们处理的,我也不好说啥

可是无心我是了解的。她呀,雷厉风行的性格做事情爽快,有啥说啥,她没有针对你的意思的。

无心和我都希望来小驿的人可以开心,觉得小驿温暖。你最近也常来小驿,说起来大家伙该是朋友呢。

谁都有个心情不愉快的时候,过去了,也就算了。

很晚了,逝水早些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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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7-11-13 23:10: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美国
还以为什么事拉
不就是删了几个贴嘛,看开点
我都不知道被她删了多少了

[ 本帖最后由 千里冰封 于 2007-11-14 1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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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7-11-13 23:50: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北
真没意思别人发长篇断楼删个沙发帖子怎么了不知道男的还是女的连这点度量都没有,狂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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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7-11-14 00:13: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可笑可笑,楼主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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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7-11-14 00:3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关于抢楼 作者可以短消息商量一下 不听的找斑斑强拆了 那样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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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7-11-14 00:51: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那个说杏花村的女人都是母夜叉的家伙
你今天晚上会做噩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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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7-11-14 08:08: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原帖由 小楼一夜听春雨 于 2007-11-14 00:31 发表
关于抢楼 作者可以短消息商量一下 不听的找斑斑强拆了 那样好一点


小楼的这个提议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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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7-11-14 09:12: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贵州
没啥事了.大家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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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7-11-14 09:21: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首先:发帖子的楼主有没有在发表之前声明一下,或是请求一下不要断楼。
如果有本帖楼主有不妥之处,如果没有错在谁就不说了。总不能不让人评论吧?
其次:斑竹在删断楼帖之前有没有短信与该断楼人沟通?
如果有本帖楼主应见谅,如果没有?
最后:关于煽动,要看本帖楼主有没有事实依据
如果都是官方说明或公告,斑竹应慎重。如果不是,本帖楼主不应情绪化。


本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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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4 10:0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海南
首先,发贴人没有任何申明就不停的刷同样一句话,之后也没任何短信通知我要求删断楼帖
其次,斑竹没有任何事先通知
最后,关于煽动,全是引用开发组和维护公告原话当然最后煽动变成值得讨论

解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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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7-11-14 10:18: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美国
首先,相信你泡论坛的时间也不短了。有些事不用别人说,也知道人加要干什么了。

其次,跟你打个比喻。一个小偷要去你家里偷东西,请问他会事先通知你吗
            不知道这个比喻恰当不

最后,

  解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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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7-11-14 10:18: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算啦

小事一桩,既然都解释清楚了,就别计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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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7-11-14 10:23: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删回复又不扣分,个人认为没什么好计较的

断人家楼本身就是不对,或许楼主在心情的时间短,不知道他们占楼是要编辑发文章的吧

相互理解下,啥事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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