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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新闻』终极审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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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1-17 11:0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
            
                     
                              
                     
这是一场只有文字和语言的战场……

两个大师级人物的一场较量,我们能做的,只有看,倾听……

                                          
                  

主要登场人物介绍:
原告:芙蓉妹妹
           被告:夜se悠悠
被告辩护律师:陈梦吉

原告控方律师:包龙星

                  

20071117,星期六,天气晴,天空万里无云,只有几只该死的乌鸦. #5

这里是娱乐乐翻天主持人小梦为你报道,现在是大画时间9点整。

我们的夜se悠悠同学坐在了被告席上,一脸的无辜与茫然,究竟他是怎么啦?


原告:芙蓉妹妹

原告控方律师:包龙星

被告:se悠悠

被告辩护律师:陈梦吉

小梦:盛传被告在其大画论坛写了一篇《芙蓉妹妹与老头龙不得不说的故事》引起一场轩燃大波,老


头龙?该死的夜se悠悠 ,我要杀了你。


古怪女:鉴于主持人小梦突然在现场情绪激动,已经由本部门工作人员送回,现在由我大猫,详细为大家解说今天


的现场情况。



[ 本帖最后由 梦里何曾花落 于 2007-11-17 11: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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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11:09: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法官 :开庭,请原告和被告致辞
芙蓉妹妹:诬蔑!诋毁我玉女的形象,这种男人应该拉出去枪毙!仅仅要你赔偿点钱算是便宜你了!#4
法官:原告请勿喧哗!接着说
芙蓉妹妹:被告夜se悠悠觊觎我的美色,向我求爱,被我拒绝之后怀恨在心,所以公然地在大画论坛写了一篇文章诋毁我玉女的形象,尊敬的法官,各位尊敬的陪审员,希望你们为小女子做主.(做妩媚状)
……(有人呕吐当场)
法官跟你们说了多少遍了,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就不要让他进法庭了,看看那位兄弟,吐得一塌糊涂,呕……各位,失陪一下,我去趟厕所……
(半小时后,法官用手巾捂着嘴从后巷走出)
法官:厕所的门应该叫人修一修了,好,我们言归正传,请被告致辞。
se悠悠很多很多小时以前,我写了一篇文章,以至于很多很多小时以后我仍然久负骂名!
  
悔恨像幽灵一样萦绕在我的心里
.
  
我后悔我的那根筋在某一个不适当的时候突然间不对,以至于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我想女主角的名字用猪猪会不会更适合
?
  
毕竟,那篇文章最后还是写出来的,里面没有任何攻击的语言,也没有任何错别字,但是,它很不幸地被某个人看中了,并用她最愚蠢的方式去领悟:这绝对是是一篇攻击性文章
!
  
本来,横着看那篇文章,不足一千字,竖着看,还是不足一千字,引发的轩然大波却不仅仅如此,没有去统计,也不想去统计,到底,有人为了它失眠了几夜
?
  
突然之间明白,讨厌一个人到了极限,如果尚且称不上恨的话,那就是不愿意跟她再多一句废话

  
有时候,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没明白龌龊这两个字的涵义的时候,有人义务为我做了最详细的解析,而更为讽刺的是,我必须说声谢谢.忘了道谢的话,那你对于这两个字的理解就会更刻骨铭心了. (痛哭流涕)法官,我说完了,法官……法官, 开饭了!!

法官哦,说完了?(揉揉惺忪的睡眼)那么,我们开始吧?各位陪审员,庭警去把锣鼓拿来!
法官(推了推眼镜,义正严词):现在开庭
包龙星#0 被告的这种行为是可耻的,他将一个女人的隐私毫不保留地展现世人面前,试问,如果,写的是各位的亲人或者是朋友,你们可以接受吗?不能,任何一个有血型的男人都不能坐视不理。(有为小声提醒道:十三叔,是血性)
包龙星任何一个有血型加有血性的男人更不能不理了!我的话说完了法官。


(法官示意陈梦吉)

[ 本帖最后由 梦里何曾花落 于 2007-11-17 1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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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11:1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陈梦吉 在我反驳控方律师的话之前,请允许我说一说关于我早上的一段经历,绝对与本案有关。
法官 辩方律师请说。
陈梦吉 早上,我像往常一样,8点起床上了趟厕所,洗了把脸,还刷了牙,用的是我最喜欢的黑人牙膏!
法官 讲重点!
陈梦吉 绝对是重点,刷完牙,洗了脸,我就去菜市场买了我最喜欢吃的包子做早点,20个包子老板只算我9块钱,于是我又买了2瓶豆奶,用了8毛钱。我拿出10元一张的钞票,老板找了我2毛钱,当时,我记得,我把2毛钱放在了我上衣是口袋,大家看,就是这张。(说着掏出上衣口袋的2毛钱)
法官 ……
陈梦吉 我怀疑老板给我的这两毛钱是假的,于是我拉他去银行验证,结果怎么样? 居然是假的,于是老板决定给我加一个包子算是补偿。#2 你们也知道啦,我每餐只吃20个包子,今天居然无端端多了一个包子,我本人是追求完美的一个人, 我怎么能因为一个包子改变我的生活呢?于是,我把这个包子带到了法庭,想孝敬我们尊敬的法官大人。
法官 你这是在贿赂我?
陈梦吉 您日理万机,吃我们的一个包子怎么能算是贿赂呢?何况,您现在是不是已经饿了?万一您倒下了,怎么为民请命?
法官……那我就却之不恭了。(用了5秒钟吃完)请问,你的这个包子跟本案案情有什么关系吗?我只知道,你很能吃,一顿早饭吃了20个包子,牛!
陈梦吉 当然有关了,现在我向法官大人自首,我将包龙星包大人谋杀了20次,同时也控告法官大人参与谋杀!
法官 惊诧):关我什么事?再说了,包龙星不是好端端地站着吗?
陈梦吉:#2 包子有一个包字,包龙星也有一个包字。

(全场哗然)


[ 本帖最后由 梦里何曾花落 于 2007-11-17 11: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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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11:10: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包龙星:#3 废话,包子是包子,我是我,怎么能混为一谈?
陈梦吉:#2 那小说中的芙蓉是此芙蓉,现实中的芙蓉是彼芙蓉,更不能混为一谈!!况且,本人认为,原告控告被告的动机根本就不成立,请问在座的各位认为原告貌美如花的请举手!
(只有芙蓉妹妹怯怯地举起了手)
陈梦吉认为她长相一般的请举手。
(没有一个……
陈梦吉认为她貌丑,简直就是人间夜叉的请举手!
(全场无一例外的举手,连包龙星也忍不住举手)
陈梦吉现在可以否定被告所谓的求爱不成被拒绝恼羞成怒的动机了……  
包龙星:请法官允许我问被告一个问题!
法官:准。
包龙星:请问被告,你写这篇文章出于何种目的?
se悠悠:一个字爽,两个字痛快,三个字非常爽,四个字非常痛快,五个字……
包龙星:请法官允许我扁被告一顿……
法官:我也知道被告的行为令人厌恶,但是请明白这是法庭,我只能允许你本案结束以后跟他单挑!有请陪审团做出判决!
风中的沉默:只有你这种贱男人才会写那种无聊的文章!我要杀了你这混蛋!(手执菜刀)
花犯 都是舞文弄墨之人,坦然点说,当我们写每篇文章都有它的目的,而这个目的就是它的价值,当你在酝酿那篇文章的时候,你就已经打算该给谁看,怎么样的表情,什么样的情况,合成什么结果。只是,你预料到了部分过程,却错失了部分答案但,这并不能表示你一开始就存在的目的,坦白点说, 老头,你一开始就有刻意攻击意图,我保证!
醉梦凌萧 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最合适做的事就是,狂奔,亦或是垂钓,插花,做家务,煮咖啡,茶道,总之冷静下来,我保证你会收获更多,说不定你会为你的所得而心存感激,特别是对女子而言,要保证自己绅士的基础上再言其他,好吗!法官,我弃权!
红拂女 原告结婚那天,能不能通知我一下,我想看看,她的男人到底哪只眼睛瞎了,我们女人的名声全毁在了这小蹄子手上,像我这样守身如玉的实在太少了!
真假判官 虽然被告很龌龊,但是我们大家心里明白就好,没必要说出来。但是比他还龌龊的就是那个自以为自己是文章中的女主角,事实上是一种扭曲的变态行为,她幻想着被人认可,或许她控告被告不排除哗众取宠的险恶用心!!
法官 现在宣布结果,全体起立!根据陪审团一致通过,被告应限期将文章删除或者将文章女主角更名为猪猪,现被告支付一切本庭所需费用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共计1亿大话币和神兵一件(后者为原告另外添加),由于原告的长相影响市容,罚100人民币,因其是本案受害者,打7.7折,总收费100元,其中23元为清扫法庭污秽之物的费用,本判决即日起有效!被告如若不服,可在收到此判决15日之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鉴于被告为人猥亵,本案休庭之后,允许包龙星将其痛打一顿! 钦此!
法官: 顺便说一句,陈梦吉你的包子在哪买的?很正点!!!  

                                                                                                                                     完(新闻制图组娱乐部

[ 本帖最后由 梦里何曾花落 于 2007-11-17 12: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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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1-17 11:16: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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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1:16: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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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11-17 11:1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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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1-17 11:24: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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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1:27: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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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1:33: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南
分在不远处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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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1:41: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龙头


我来拉


赏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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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7-11-17 11:49: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建议用图重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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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12:07: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我也想,文字太多,下次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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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11-17 12:12: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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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7-11-17 12:2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笨笨絮儿呢?????重要人证都没出场么~~~~~~其实我想说~
我只是想帮你借借芙蓉的名气而已~~~~~没看你 现在在这里名气多高么??
你还这样狗咬~咬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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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11-17 12:20: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强啊,太强了,小梦能把作图和新闻完美地联合起来,图文并茂,
娱乐十足,这样的帖子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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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7-11-17 12:21: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小梦的帖不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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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7-11-17 12:25: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还有关于芙蓉我也想说~~其实她也只是一个可悲的人物~~~芙蓉的老公是包不同呀!所以我说她与小梦梦之间的干系纯属子虚乌有!所以我承认有损芙蓉的个人形象~!但是这也说明我是真的只是想借芙蓉的名气帮帮小梦~~~~~
~原本芙蓉是一个大家闺秀~不仅貌美如花而且做得一手好针线~是全长安皆知得美丽绣花才女~~~李世民原本是喜欢芙蓉打算纳为  妃子~~可是芙蓉偏偏爱上了一介贫民包不同~芙蓉为了爱冲破世间种种困扰(此处故事感人落泪~文笔有限想得出写不出)~~~~李世民后来也被感动所以~~~成全了他们2个~而且给了包不同一个不错的官位~~可是在结婚几年后~~芙蓉因为安心持家而且满足于现又的生活~所以嘛心宽体胖~开始发福了~~~可是包不同却.........(此处又是一段想得出写不出的故事)...............................所以后来芙蓉决定毒杀包不同~可是最后~(一段我想都没想出的故事)~~~(所以NPC包不同现在是在地府)
而芙蓉也精神失常变成了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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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7-11-17 12:27: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ni你比我还绝,还说我写的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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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11-17 12:38: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四川

..

小梦大叔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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