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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活动] 【相信爱情征文】″三生三世已消散,惟有此生共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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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12 15:3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上海
题记:你相信三生石么?


第一世,我是潇湘,你是慕容。

我说: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有完美的结局,也不是所有的失约都会让人觉得寒冷。

      那个在青葱年华遇见的你,那个让我等待了一生的你,如果时光倒流,就算还是这个结果,我仍然愿意再等一个二十四年。

你说:我爱你,所以我不会再允许自己破坏你的世界。

      所以,如果下一世我们再相遇,希望我们不再记得彼此,一切从陌生人开始。


第二世,我是媚灵狐,你是莫天。

我说:我不会再与你相遇。每一次的相遇都让我魂飞魄散,三千年的修行,还是得不到你的爱。

      而在生命的最后,在我逐渐消散的时候,你才想起我。

      我想如果我潜心静修,如果我只是远远的看着你,我们,会不会就会变得各自幸福?

你说:如果生命重来一次,我希望带着你的记忆,转世轮回,然后在今生等待着和你的相遇。

      我会在见到你心痛的一瞬间想起你并且爱上你。


第三世,我是曼珠沙华,你是迦楼。

我说:坚守这份爱,是因为曾经相爱;放下这段情,是为了成全未来。

      所以,你要答应我,在这一世后,请将我彻底忘记。再见,迦楼。

你说:这一辈子,我将和这份思念一起活下去,充实而圆满地活着。

      如果时光重新回到我们一起跃入轮回的那一刻,我想和你一起,坠入黄泉,

      像那霸王虞姬一样,一起在彼岸花旁度过永生永世。


这一世,我是青衫隐隐,你是易水寒。

我说:我是妖精。

      我爱你,所以我不要你再去牡丹坊跟红蔷相遇缠绵,我不要你屈服命运奔向必死的刺杀,我不要你再跟慕容家有任何瓜葛。

      我也不会再爱上送伞的惠生。

      我要你,放下你的剑,在那乡间小屋,娶一个温柔贤淑的女子过一辈子。

      而我,想在旁边盖上一座小屋,幻化出一名到了夜晚就会还原成稻草人的夫君,

      只为了,看着你,而不破坏你的生活。

你说:我是人,我知道你是妖精。

      可是我爱你,这一世我想抛弃我的使命忘却我的出身远离慕容家不再遇见红蔷,我要在一个雨天亲手为你送上油伞。

      我会放下我的剑,在乡间盖上一座小屋,等待你以一个红颜的身份出现在我的身边。

      然后,用我的眼,看穿你那隐藏在深处的情,扔掉你的稻草人夫君,打通你我的小屋中间的那道墙,把单人床改为双人床,
         
      男耕女织,和你共度一生。

我说:好。

后记:这个帖子是写给木木的。恩哼,最近心情好,感觉年轻了很多,哈哈。


[ 本帖最后由 水ル滴答 于 2011-11-22 01: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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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11-28 23:33: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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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11-28 23:10: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安徽
为啥我总是看不到你的帖子呢。 睡觉啦。最近我家猪很忙吧。都没时间陪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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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11-22 06:27: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比利时
乃下巴有痘?俺平衡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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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01:07: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为啥。图片格式提示无效。只能这么点确定后上来只是附件。。鄙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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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11-21 19:12: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那啥,混分。 不给分似水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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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1-21 18:05: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肿么办看完两遍以后我突然发现我文笔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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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1-21 17:58: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我好喜欢最后一句话  我说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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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7:53: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要情节做啥。。。

此生共度就可。。。这征文貌似没说一定要连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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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11-21 17:50: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感觉是出来了,情节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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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11-21 17:49: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俺喜欢内个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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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11-21 17:49: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天津
支持

其实我想问完结了么。看来是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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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7:47: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文终于憋出来了。

我想我还是不适合写故事。

所以到最后还是写成了这种随笔类的简单感情。

其实我喜欢那个人形抱枕。。。。但是没卖的

而且貌似这活动的好文不少  5555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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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11-12 18:15: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比利时
#99LSD是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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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1-12 17:02: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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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11-12 16:16: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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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1-12 15:58: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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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1-12 15:53: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西
先露个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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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11-12 15:39: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陕西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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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1-12 15:37: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南
耶?还可以这样…………上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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