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非凌舞 于 2008-3-11 16:08 发表 谢谢 可是我很累了 不知道到从何选 也许十七岁的年龄里 我应该放弃爱情
原帖由 非凌舞 于 2008-3-11 16:22 发表 现在恐怕小学生都这样 这么说我 那你自己呢
原帖由 小渝 于 2008-3-11 16:44 发表 戀愛太傷人。能免則免